污水处理工培训,污水处理工资格证,污水处理工考证,污水处理工培训报名,污水处理工考试去哪里,污水处理工资格认证,污水处理工报名机构全国水质检验工、污水处理工等资格鉴定公告
各企业及有关人员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文件精神,从事化学检验、化学总控工、水处理工的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的要求。为此:本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训中心特举办“水质检验工、污水化验监测工、污水处理工、污泥处理工等工种国家住建部能力认证资格培训班”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鉴定对象:企、事业单位中从事化学检验、废气处理、水处理工作的人员;从事污水等化工水质化验、农药残留和成分检验、石油化工分析、自来水检验、矿山检验、材料程分析、涂料生产和成分检测、化妆品种类的检验和有害物化学成分的分析人员、钢铁企业各种金属材料的元素检验、污水处理人员、水处理、锅炉水处理工作、污水处理工作、化学生产企业、经销单位、质量监督部门、化学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、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。
二、鉴定内容:国家强制的化学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,主要内容包括:1.化学检验基础;2.误差分析和数据处理;3.常用化学分析技术;4.常用仪器分析技术;5.化学危险品管理;6.仪器实操;7.水处理基础知识;8.化学总控仪器设备基础;9.污水处理工作知识,10.水处理设备基础,11.法律法规知识;12.锅炉水处理基础等知识。
三、鉴定方式: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,结业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岗位证书,(证书长期有效,无需年审,该证书是化学和工业水处理、检测岗位从业的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)。
四、鉴定级别:鉴定为初级、中级、高级三个等级,其中初级、
五、授课方式:网络教学形式、函授自学、培训班公开课。
六、培训地点:全国开课,各地上课地址开班前一周通知,另企业人数较多可以根据企业需求课程组织内训课程送教上门。学生团体报考人员20人以上可以组织学校举办。
七、培训时间:每月开班登录报考时间查询或者咨询联系老师。具体开班时间由鉴定所统一安排。(未开设培训班级地区可以申请函授或者网考方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