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学检验工
化学检验工是指以抽样检查的方式,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,对试剂溶剂、日用化工品、化学肥料、化学农药、涂料染料颜料、煤炭焦化、水泥和气体等化工产品的成品、半成品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、检测、化验、监测和分析的人员。
2015年11月人社部决定对原劳动保障部《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》(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)予以废止,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准入类职业,不得要求劳动者持证上岗[1],其中包含化学检验工证书。
职业守则
(1)爱岗敬业,工作热情主动。
(2)认真负责,实事求是,坚持原则,一丝不苟地依据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
(3)努力学习,不断提高基础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。
(4)遵纪守法,不谋私利,不徇私情。
(5)遵守劳动纪律。
(6)遵守操作规程,注意安全。
学检验员(工)培训鉴定对象:
包括从事矿物、试剂、溶剂、染料、水泥、气体、焦化、农药、水处理等岗位,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化工品进行化学分析检验的人员(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,对成品、半成品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、检测、化验、监测、分析的人员)。